思政部落实院领导讲授思政课实施办法
为了落实高校党委负思政课建设的主体责任和高校领导带头上思政课是新时代高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保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院领导讲授思政课实施办法。
一、 党委书记和校长作为高校思政课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结合自身学科背景和工作经历,带头走进课堂听课讲课,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承担思政课办学质量、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二、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都是“一岗双责”,分别在各自分管领域内承担思政课建设工作责任,从而最大限度形成全校共建思政课的资源合力,确保思想政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形成集群合力,共同助力思政课建设发展。
三、 党委常委会每学期应至少召开 1次会议专题研究思政课建设,这是推进思政课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解决好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的“顶层设计”和“基层落实”的制度安排。
四、 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应至少给学生讲授4个课时思政课,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保证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2个课时思政课。
五、 院党委成员要通过参与党建和思政活动、带队参加社会实践等方式深入学生,每学期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餐厅次数不少于6次。认真倾听学生意见建议,增强学生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 书记、院长坚持讲授好新生入学第一堂思政课;其他饭馆领导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召开座谈会、谈心谈话、调查问卷等方式,也可以利用翻转课堂方式给学生讲授国情、省情、警情、院情,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七、 院领导讲授思政课统一纳入学院教学计划,思政部协助教学职能部门做好课表、教学过程规范、课时费发放等工作
八、 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